十堰城市精神、城市形象標識、城市宣傳語征集
為充分展現全市人民良好精神風貌,大力塑造城市品牌,進一步提升十堰美譽度,擴大對外影響力,經市委、市政府研究決定,公開征集十堰城市精神、城市形象標識和城市宣傳語,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征集范圍
面向社會公開征集。
二、征集內容
(一)十堰城市精神表述語
1、具有鮮明時代特色和深厚歷史文化內涵,體現十堰人文精神風貌,彰顯城市個性特點,代表十堰發(fā)展遠景。
2、言簡意賅,高度凝練,易懂易記,便于普及,字數控制在20字以內。
(二)城市形象標識
1、符合十堰城市定位,展現武當山、漢江水、東風車獨特資源和文化魅力,有強烈藝術感染力,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的人士理解和認同。
2、形象高雅美觀,形式簡潔明快,可在新聞媒體、戶外媒介等不同領域廣泛推廣使用。
(三)城市宣傳語
體現十堰自然、人文、城市特色,內涵豐富,文字簡短,通俗易懂,具有獨創(chuàng)性和傳播價值,一般在10字左右。
三、征集時間
即日起至5月31日(以寄出地郵戳或接收電郵當日為準)。
四、征集評選
1、十堰日報、十堰晚報、十堰電視臺、秦楚網、十堰文明網等媒體開設互動平臺,同步發(fā)布征集公告并全程跟蹤報道及組織開展討論活動。
2、市委宣傳部、市文明辦負責對應征作品進行綜合梳理。
3、成立市領導、專家學者、有關部門、各界代表組成的評審委員會,對征集作品進行初選評審,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。
4、對評選出來的城市精神表述語、城市形象標識、城市宣傳語,按程序報市文明委全會、市政府常務會、市委常委會研究,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,向社會正式發(fā)布。
五、獎項設置
本次活動共設三個獎項,每個獎項各設一、二、三等獎。其中,一等獎1名,獎勵10000元;二等獎2名,各獎5000元;三等獎3名,各獎3000元。
另設入圍獎若干名,并給予一定物質獎勵。
六、投稿須知
1、應征作品須為原創(chuàng),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,若有侵權等違法行為,由作者本人承擔一切責任。
2、根據《著作權法》規(guī)定,應征作品一經入選,主辦單位即擁有該作品的所有權及修改、使用權。
3、如內容相同或相似,以收到時間為準,取先投稿者作品。
4、所有應征稿件一律不予退還,請投稿者自留底稿。
5、歡迎社會各界人士通過郵寄、傳真、電子郵件等形式參與征集活動。來稿注明作者真實姓名、身份證號碼、通信地址、聯系方式,并附創(chuàng)意設計文字說明,清楚表述作品構思、理念及象征意義。
通信地址:十堰市行政中心A棟7037室(北京中路8號)。
郵編:442000
電話:0719-8686901
傳真:0719-8652488
電子郵箱:sywmbzdk@163.com
十堰市城市精神、形象標識、宣傳語征集活動組委會
2015年4月26日
http://www.10yan.com/2015/0426/189735.shtml
十堰城市精神、城市形象標識、城市宣傳語征集公告
為充分展現全市人民良好精神風貌,大力塑造城市品牌,進一步提升十堰美譽度,擴大對外影響力,經市委、市政府研究決定,公開征集十堰城市精神、城市形象標識和城市宣傳語,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征集范圍
面向社會公開征集。
二、征集內容
(一)十堰城市精神表述語
1、具有鮮明時代特色和深厚歷史文化內涵,體現十堰人文精神風貌,彰顯城市個性特點,代表十堰發(fā)展遠景。
2、言簡意賅,高度凝練,易懂易記,便于普及,字數控制在20字以內。
(二)城市形象標識
1、符合十堰城市定位,展現武當山、漢江水、東風車獨特資源和文化魅力,有強烈藝術感染力,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的人士理解和認同。
2、形象高雅美觀,形式簡潔明快,可在新聞媒體、戶外媒介等不同領域廣泛推廣使用。
(三)城市宣傳語
體現十堰自然、人文、城市特色,內涵豐富,文字簡短,通俗易懂,具有獨創(chuàng)性和傳播價值,一般在10字左右。
三、征集時間
即日起至5月31日(以寄出地郵戳或接收電郵當日為準)。
四、征集評選
1、十堰日報、十堰晚報、十堰電視臺、秦楚網、十堰文明網等媒體開設互動平臺,同步發(fā)布征集公告并全程跟蹤報道及組織開展討論活動。
2、市委宣傳部、市文明辦負責對應征作品進行綜合梳理。
3、成立市領導、專家學者、有關部門、各界代表組成的評審委員會,對征集作品進行初選評審,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。
4、對評選出來的城市精神表述語、城市形象標識、城市宣傳語,按程序報市文明委全會、市政府常務會、市委常委會研究,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,向社會正式發(fā)布。
五、獎項設置
本次活動共設三個獎項,每個獎項各設一、二、三等獎。其中,一等獎1名,獎勵10000元;二等獎2名,各獎5000元;三等獎3名,各獎3000元。
另設入圍獎若干名,并給予一定物質獎勵。
六、投稿須知
1、應征作品須為原創(chuàng),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,若有侵權等違法行為,由作者本人承擔一切責任。
2、根據《著作權法》規(guī)定,應征作品一經入選,主辦單位即擁有該作品的所有權及修改、使用權。
3、如內容相同或相似,以收到時間為準,取先投稿者作品。
4、所有應征稿件一律不予退還,請投稿者自留底稿。
5、歡迎社會各界人士通過郵寄、傳真、電子郵件等形式參與征集活動。來稿注明作者真實姓名、身份證號碼、通信地址、聯系方式,并附創(chuàng)意設計文字說明,清楚表述作品構思、理念及象征意義。
通信地址:十堰市行政中心A棟7037室(北京中路8號)。
郵編:442000
電話:0719-8686901
傳真:0719-8652488
電子郵箱:sywmbzdk@163.com
十堰市城市精神、形象標識、宣傳語征集活動組委會
2015年4月26日
http://www.10yan.com/2015/0426/189735.shtml